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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海归心情] 南京留创园“海内外领军人才计划”

南京留创园“海内外领军人才计划”

“构筑人才聚集高地,建设创新创业平台”是南京工业大学(以下简称南工大)和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(以下简称创业园)双方畅通人才、技术、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对接通道,推动“跨江发展”,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。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--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共建 “海内外领军人才 ‘三创’载体”协议书》,现就 “海内外领军人才计划”项目制定如下实施细则。

  一、宗旨目标

  通过加强“政府、创业园、学校和金融机构”“四合一”的支持力度,吸引海内外领军人才,以其为主角配置经济、科技、人才、学科等资源,推动创新创业。具体目标:

  1、全面整合、优化资源,通过“四合一”的支持,吸引一大批海内外领军人才来宁创新创业。
  2、南工大设立“创新创业人才岗”,为海内外领军人才提供创新载体;穿业园为海内外领军人才提供创业支撑,形成“身份在工大,创业在高新”的格局,推动南工大自身发展和高新区“二次创业”。

  二、支持领域

 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先进制造、环保及信息等技术领域。

  三、对象和条件

 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。

  1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以上,能够填补国内空白、具有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的领军人才。
  2、在双方重点支持领域中带技术、带项目、带资金的领军人才。
  3、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,在国际某一学科、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,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、技术含量高的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。

  四、支持条件

  1、南工大、创业园共同为海内外领军人才做好服务,衔接《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》,落实南京市《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》、《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来宁科研、创业和发展的意见》及《关于专项补贴留学人员来宁创新创业资金的实施办法(暂行)》中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  2、南工大提供专职编制、教授(研究员)岗位,根据需要配备研究团队、建立相关研究所;
  3、聘期内南工大对每一位领军人才提供免费使用的人才公寓一套,不少于100平米的实验室等工作场所,1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(资助岗位津贴和科研启动等);
  4、聘期内领军人才在创业园注册公司的,创业园对每一位领军人才提供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(用于实验仪器设备等条件建设);
  5、创新创业实体分别享受国家创业中心和国家高新区有关政策;
  6、根据项目需求,创业园积极引导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,做好各项投融资服务;
  7、对在产业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,可根据需要由相关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;
  8、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企业的,可按不少于注册资本的30%作价入股。

  五、招聘程序

  1、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南工大和创业园双方联合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媒体、网络和招聘会等载体,发布招聘公告,“十一五”期间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30名,每年5—10名。
  2、应聘人员应向南工大提交自荐书、创新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。
  3、南工大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自荐书和创新计划书进行初审,两个月内给予答复。
  4、初审后,由创业园牵头,双方共同组织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专家、管理咨询专家和风险投资专家等组成联合评审委员会,重点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估,确定人选。

  六、考核管理

  1、双方联合与海内外领军人才签订协议书和聘书,聘期三年;期满后双方共同对其进行考核,重点考核创新创业绩效,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。
  2、海内外领军人才应按聘用合同规定参与南工大教学、科研等工作。

  七、联系方法

  1、南京工业大学高技术研究院

  联系人:赵建平  电话:86-25-83587080  传真:86-25-83587080

  Email:zhaojp@njut.edu.cn

  2、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

  联系人:李朝阳  电话:86-25-83587047  传真:86-25-83587047

  Email:lzy@njut.edu.cn

  地址: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邮编:210009

  3、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

  联系人:王小敏  电话:86-25-58843515   传真:86-25-58841933

  Email:xmw_njinc@sohu.com  邮编:210061

  地址: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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